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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繼承人生前借款與公司尚未清償者,應申報遺產稅


林先生來電詢問,其父親生前借款500萬給公司,公司迄今尚未償還,該筆借款是否應列入遺產申報遺產稅?

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:被繼承人生前借款給公司且截至死亡日止該公司尚未清償者,其性質屬被繼承人對公司之債權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,屬於被繼承人財產,故該筆500萬之債權應列入遺產申報課稅,以免漏報遭補稅處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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